样品委托测试须知!!!

2017-12-03 11:58 辰麦快讯

1. 本中心根据测试方填写的委托测试协议书中的测试项目和要求提供测试服务,并按约定方式发送测试结果以及处理测试样品。
 
2. 公司实行先付费,后测试的流程。委托方须按委托测试表中的要求提供样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测试所需费用。如委托方拖延付费或赖账,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联系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上门追讨在内的所有法律追诉权利,由此带来的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 委托方更改测试要求须在测试进行之前由委托方经办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并经本公司重新审核后方有效,并根据修改后的要求重新定价和支付费用。 
 
4. 本公司仅对客户送检样品在本公司仪器测试参数条件下得到的结果负责,对于测试数据的使用及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 委托方须预先通知任何与委托测试服务有关的实际的或潜在的风险,以便分析测试服务安全有效进行,如因委托方隐瞒样品的危害而造成测试人员或仪器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负责。
 
6. 委托方须在委托测试表中详细填写测试要求,本公司将按照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本测试中心仅对测试要求以内的测试问题负责,对于测试要求以外的测试问题不承担责任,委托方如不填写测试要求则由公司按照常规处理。
 
7. 常规项目测试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日及周末不属于工作日),收到样品当日不计工作日,自次日起计算;非常规项目的测试按项目受理时约定的时间完成,对于测试方法或其它条件允许加急完成的测试项目,方可安排加急服务,如本公司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的须及时告知委托方。
 
8. 如因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造成样品丢失或者仪器出现故障,从而造成测试服务延迟或不能进行时,本测试中心会及时通知委托方取消或者暂停服务而无需承担责任。
 
9. 对于需要本测试中心前处理的样品,委托方须在委托测试表中详细注明前处理的方法及要求,本测试中心将按照委托测试表中的方法及要求操作,对于本公司无条件进行的前处理会及时告知委托方,对样品前处理所造成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测试中心仅对测试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设备误差范围内除外),不负责相关的数据分析,如需相关的数据分析,根据难度收取相应的分析费用。 
 
11 委托方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3个工作日则默认对测试结果满意。对于有异议的测试结果,仅限对原样品按原测试方法进行复检,测试期限自以文件形式反馈重测之日起重新计算。如委托方换用新的样品或改变方法进行测试,则视作新的委托项目,委托方应支付相应的测试费用。如复检结果和原结果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则委托方需支付与原测试项目等额的复检费用,如复检结果和原结果不在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则不收取原测试项目的费用。对于下面情况本中心不受理复检:①样品已被客户取回②原样品无法保存③原样品已用完④原样品太少不足以复检⑤原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已被销毁⑥原样品或待测组分不稳定⑦微生物检验等不可重复测试的项目。如因测试要求填写不全或不明确造成测试结果和预期不一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补测或重测,则重新计费。
 
12. 对于测试完毕仍有剩余的样品,本公司仅保留三个工作日,三个工作日后自行销毁。送检样品一般不建议回收,如样品重要需回收请注明。一般样品回收收取20元费用,包括样品保存费用及快递寄回费用;珍贵样品回收收取50元费用。样品回收需自行向客服说明索取,本中心不主动寄出。对于注明回收的样品,测试完成后公司仅保留两个星期,超时则视作放弃回收,请及时索取。注明回收的样品如因意外情况造成样品丢失,一般情况下仅赔偿该样品的测试费用。
 
14. 本“委托测试服务说明书”适用该中心的所有测试项目,如对条款理解有分歧,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15. 如对本 “委托测试服务说明书” 有疑问,可在线咨询客服人员。